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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内部管理制度

时间:2023-12-07   来源:    阅读:

  实验(训)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

一、熟悉实验室管理工作规程,按制度行使管理员职权和履行管理员义务,按规范管理所管辖的实验室。

二、熟悉所管辖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设施,负责所管辖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及一般性维修。

三、熟悉本学科常规实验项目及所用器材,负责器材的正常供给,确保现有条件下实验实训课开出率。

四、负责所辖实验室的常规管理,确保室内水、电、排气、消防、电教设备、课桌凳等固定设备的正常使用。

五、负责按有关规章做好实验器材的使用、借用、损坏报赔、送外检修、报废注销以及出入库(帐)等管理登记工作,并做好有关登记、审批手续的存档。

六、负责制订每学期(或学年)的实验实训器材(含耗材)购置计划,协助物资采购部门做好器材采购工作。

七、负责新购实验实训器材的检查与验收,大中型、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安装调试并进行技术鉴定,做好有关手续的办理和存档。

八、负责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、管理工作。

九、接受上级检查;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实验室建设、器材统计等工作任务,按学校要求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总结。

十、根据工作需要,每学年完成一定量的教学任务;积极参与学生第二课堂、学生创新创业训练、各类学生技能大赛指导等工作。

十一、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实验室安全制度 

一、实验(训)室的技术安全,环境保护,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大事。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,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每学期应对所辖实验(训)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。

二、每个实验(训)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,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。

三、各实验(训)室(仓库)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,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,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,严格贯彻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
四、对易燃、易爆和剧毒危险品,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,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。

五、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,禁止超负荷用电,不准乱拉乱接电线。

六、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,定期检查线路,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、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(训)室管理人员负责。

七、实验(训)室内严禁吸烟。

八、对违章操作,玩忽职守,忽视安全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,实验(训)室要保护好现场,立即向本单位报告。并及时做出处理。

九、健全安全规章制度,完备安全防范设施,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,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实验管理制度

一、实验(训)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(训)、科研实验的场所。

二、实验(训)室仪器设备,应由专人保管维护,实验仪器设备要保持帐、卡、物相符。

三、实验(训)室仪器设备、工具等一般不得外借,如属实验(训)室之间相互调剂借用,需实验(训)室所属部门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主任批准,方可外借,用完要及时归还。

四、实验(训)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。学生实验(训)未经教师批准,不得事先接联电源,避免接错线路,毁坏仪器。实验(训)出现事故必须立即断电停止使用,查明原因及时上报。

五、学生在实验(训)前要进行认真的预习,严格按照实验(训)操作规程操作,要注意安全,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,严禁随意搬动仪器和违章操作。

六、学生实验(训)结束后,及时填写使用记录,由教师审阅原始记录和检查仪器有无损坏,教师签字后,方可清理桌面、整理仪器。

七、实验(训)室要保持肃静和卫生,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、吃东西、随地吐痰、大声喧哗、打闹和进行与实验无关的其他活动。

八、非实验(训)人员到实验室进行实验,须经实验实训管理人员批准,校外人员须经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主任批准。

九、实验(训)室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品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实验(训学生守则

一、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参加实验(训)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
二、实验(训)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(训)内容,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进行实验(训)。

三、实验(训)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(训)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,如实记录实验(训)数据,认真完成实验(训)报告,不准抄袭他人实验(训)结果。

四、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使用材料,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他(她)人及与本实验(训)无关的仪器设备、物品,不准将实验(训)室任何物品带出室外。

五、实验(训)时要切实注意安全,如发生事故,应立即切断电源,保持现场,向指导教师报告,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,方可继续进行实验(训)。

六、进入实验(训)室后应保持安静,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,不准随地吐痰,不准吸烟,不准乱抛纸屑杂物,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整齐、清洁。

七、实验(训)完毕后,应及时切断电源、关闭水阀和气阀,将所有仪器设备恢复原位并清扫实验场地,经指导教师检同意后,方可离开实验(训)室。

八、凡损坏设备、器皿、工具者,应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检查,填写报损单,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九、对违犯实验(训)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,肇事者应写出书面检查并赔偿损失,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给予纪律处分。

十、独立完成实验(训)报告,按时送交批阅。